明(105)年3月15日起國人須先上網申請「電子旅行授權許可(Elector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始能免簽入境加拿大

張貼日期:Aug 06, 2015 5:53:47 AM

以下訊息轉載自[駐多倫多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網

加拿大政府宣布一項對免簽證入境之外國旅客採行事先審查許可機制,依該項措施,自明(105)年3月15日起,免簽證外國旅客必須事先取得「電子旅行授權許可(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eTA)」始能入境加國,該項新機制本年8月1日起開放預先申請,申請人可透過聯邦公民暨移民部(CIC)網站www.cic.gc.ca/english/visit/eta.asp提交個人簡歷、護照和其他個人資訊,申請費用為加幣7元,許可有效期限為5年。

旨揭新簽證措施精神類似美國要求免簽證外國旅客須先申獲ESTA許可,其目的旨在加強安全審查,防止不法犯罪份子或其他可能危害加國社會安全及公共衛生疑慮等不受歡迎之旅客。不受上述新規定限制範圍對象諸如:(一)美國公民(二)過境加拿大且持有目的地國入境簽證者(三)持有加國學生或工作簽證自美國返回加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