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與加拿大薩克其萬省達協議 免試換駕照上路

張貼日期:Mar 04, 2016 6:17:39 AM

以下訊息轉載自[聯合報電子報]

2016-03-01 15:05 中央社 台北1日電

外交部今天表示,中華民國與加拿大薩克其萬省(Saskatchewan)達成協議,自今天起免試相互承認駕駛執照。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在主管機關交通部全力配合下,經外交部及駐溫哥華辦事處,與薩省主管機構積極推動與交涉,自今天起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及各自交通法規,免試相互承認駕駛執照。

目前在加國10省中,已有8省給予免試待遇,包括魁北克省、曼尼托巴省、新伯倫瑞克省、愛德華王子島省、亞伯達省、卑詩省、安大略省及薩克其萬省。

外交部說明,以薩克其萬省為例,免試駕照待遇是指持有中華民國核發有效B類小型車、C類大貨車、D類大客車或E類聯結車之其中一種駕駛執照達18個月(含)以上者,並已取得薩克其萬省居留證明者,得向申請免試換發「第5級(Class 5)」普通駕駛執照。

同樣地,凡持有薩克其萬省核發有效第1級至第5級之駕駛執照達18個月(含)以上,並已取得可在中華民國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證明者,得於入境翌日起1年內免試換發B類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

而符合條件者,得分別向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或各地監理單位及加拿大「薩克其萬省省營保險機構(Saskatchewan Government Insurance)」在省內各地的「發照站(motor licence issuer)」提出申請。

外交部表示,有關於申請換發駕駛執照程序及相關規定,請申請人直接向相關機關洽詢。

請參考駐多倫多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網上的相關資訊 : 

申辦 中華民國駕照翻譯驗證 驗證須備文件及注意事項:

http://www.roc-taiwan.org/ct.asp?xItem=481101&ctNode=305&mp=81